全媒體記者 趙新春 楊曉倫 徐國軍
汝南作為歷史上懸瓠城、豫(溱、司)州、汝南郡、蔡州、汝寧府以及上蔡縣、汝陽縣的所在地,與別的地方不同,同城竟有兩個城隍廟——府(州)城隍和縣城隍。
說起城隍可能與你理解的城隍是神不一樣,最早的城隍包括城和隍?!墩f文解字》:“城,以盛民也。”“隍,城池也。有水曰池,無水曰隍。”“城”是挖土筑的高墻,“隍”是沒有水的護城壕,放在一塊指的是城池。班固《兩都賦·序》“京師修宮室,浚城隍”中的“浚城隍”就是修整城池的意思。
城隍之祭有人認為源于商代五祀和周朝七祀中的門祭和春秋社祭,也有人認為城隍祭是由《周禮》八蠟祭中“水庸”祭演變而來?!段宥Y通考》稱“水,隍也。庸(墉),城也。”《明史》記載,洪武二年禮官建言說,“城隍之祀,莫詳其始。先儒謂既有社,不應(yīng)復(fù)有城隍。故唐李陽冰《縉云城隍記》謂‘祀典無之,惟吳、越有之。’然成都城隍祠,李德裕所建,張說有祭城隍之文,杜牧有祭黃州城隍文,則不獨吳、越為然。又蕪湖城隍廟建于吳赤烏二年。高齊慕容儼、梁武陵王祀城隍,皆書于史,又不獨唐而已。宋以來其祠遍天下,或錫(賜)廟額,或頒封爵,至或遷就傳會,各指一人以為神之姓名……則前代崇祀之意有在也。”于是正月丙申朔,朱元璋封京都及天下城隍神,將天下城隍分為都、府、州、縣四等。都(南京應(yīng)天府)城隍神封“承天鑒國司民統(tǒng)神升福大帝”,秩比帝王。開封府城隍神封“承天鑒國司民顯靈王”,臨濠府(現(xiàn)安徽省鳳陽縣)城隍神封“承天鑒國司民貞佑王”,太平府(現(xiàn)安徽省當(dāng)涂縣)城隍神封“承天鑒國司民英烈王”,和州(現(xiàn)安徽省和縣)封“承天鑒國司民靈護王”,滁州(現(xiàn)安徽省滁縣)封“承天鑒國司民靈佑王”,為正一品。都、五府州外的府城隍封“鑒察司民城隍威靈公”,為正二品;州城隍封“鑒察司民城隍威靈侯”,為正三品;縣城隍封“鑒察司民城隍顯佑伯”,為正四品。洪武三年六月二日,朱元璋再次改定城隍神號,廢除所有的封爵,將天下城隍廟簡化為都、府、縣(州)的三級,只稱都、府、州縣城隍之神。要求“府州縣新官到任,必先宿齋城隍廟”,謁神起誓,以安百姓。六月二十三日,又對城隍廟規(guī)制進行了統(tǒng)一,“命各府州縣城隍廟宇俱如其公廨,設(shè)公座、筆硯如其守令。造為木主,毀其塑像,舁置水中。取其泥涂壁繪以云山,其在兩廡。”城隍與守令公署規(guī)制一樣,只是一理陰司,一治陽間。城隍廟只設(shè)木主,不塑神像,與此后比比皆是的城隍爺塑像不同。
汝南城隍廟始建年代不詳。宋人陸游《寧德縣重修城隍廟記》稱“自唐以來,郡縣皆祭城隍”,而汝南作為隋唐豫州、唐宋蔡州和唐淮西、宋淮康軍節(jié)度使所在地,此時應(yīng)該也有自己的城隍廟。
金人王寂是海陵煬王天德三年(1151年)進士。金大定二十六年(1186年)八月,黃河堤決衛(wèi)州(今河南省衛(wèi)輝市),朝廷派時任戶部侍郎的王寂與都水少監(jiān)王汝嘉前去處置水患。因治水不力,王寂被貶為蔡州防御使。雖然他滿腹委屈,但來到宋金對峙前沿的蔡州城,他還是恪盡職守,對蔡州城池進行了加固維修,加強防御,并寫有《祭城隍文》,希望城隍神陰助繕修城池成功。
元朝末年,汝寧城隍廟毀于兵火。洪武四年(1371年)浙江人董渙出任汝寧府通判。此時天下甫定,百事草創(chuàng),他謹身節(jié)用,首建廟學(xué),次及官署,政舉而民安。流民歸附,戶口日增,被稱為一時才吏。洪武六年(1373年),他對毀壞的府城隍廟進行了重建,設(shè)道紀司于其中。明朝成化八年(1472年),崇王朱見澤就藩汝寧,汝寧府城隍又稱崇國城隍。之后,汝寧府城隍經(jīng)弘治七年(1494年)知府劉瑛重修,正德十四年(1519年)知府馮志修飭,廟制始備。馮志的此次修飭,汝寧府汝陽縣舉人強晟寫有《城隍廟記》,稱“肇工于(正德)十四年三月,畢工于十五年三月”,用了整整一年時間,“廊廡祠宇,一皆煥然”“像設(shè)儼然,令人起敬”。
汝寧府城隍廟在今天汝南縣人民政府院內(nèi)孔廟大成殿的東邊,舊汝寧府學(xué)東。萬歷年間,推官解經(jīng)雅增修大門三楹,順治六年道紀司道官王清全募修,清雍正年間再次重修。民國十一年(1922年),馮玉祥督豫,廢寺觀廟宇,汝寧府城隍廟廢。二十一年(1932年)遷汝南女子師范學(xué)校于其中。民國《重修汝南縣志》記載,二十三年(1934年)汝南女子師范學(xué)校停辦,附設(shè)女子師范班于汝南縣立女子初級中學(xué)校內(nèi),而“女子中學(xué)即府城隍廟舊址。”女子中學(xué)就是汝南縣立女子初級中學(xué),創(chuàng)辦于1930年,1948年停辦。
以前汝陽縣城隍一直附于府城隍廟內(nèi),清康熙二十六年,汝陽知縣邱天英到任后覺得不妥,就捐俸在府城隍廟東“創(chuàng)建正殿五楹,后殿三楹,大門、中扉各如其數(shù)。樹以藩屏,繚以周垣,奉顯佑伯而中處”,建起了縣城隍廟。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后,包括舊汝寧府學(xué)、汝陽縣學(xué)及府縣城隍廟、文廟都被劃歸汝南縣委、縣政府辦公地和辦公用房。直到1982年以后,出于文物保護才陸續(xù)搬出。由于多次辦公改造,汝南縣委、縣政府院內(nèi)僅存文廟大成殿和城隍廟各一座?,F(xiàn)存城隍廟殿為清代懸山式建筑,重梁起架,向南面闊5間,長18. 4米、高10米。上覆蓋灰板瓦,脊飾多已無存。前檐下有斗拱,殿內(nèi)基為石鼓式,全柱柱基為復(fù)蓮式,滴水有花紋。1982年被汝南縣人民政府定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,1997版《汝南縣志》稱此即清代縣城隍廟遺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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